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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日日顺陶瓷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夏孝清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527075441038A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内黄县陶瓷工业园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27
(2024)豫05民终89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内黄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河南安阳日日顺陶瓷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10-25
秦**
河南安阳日日顺陶瓷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6-07
(2023)豫0527民初3069号
不当得利纠纷
卢**
河南安阳日日顺陶瓷有限公司
内黄县人民法院
4
2023-05-30
(2023)豫0527民初2076号
劳动争议
河南安阳日日顺陶瓷有限公司
王**
内黄县人民法院
5
2023-05-29
(2023)豫0527民初3019号
劳动争议
河南安阳日日顺陶瓷有限公司
陈**
内黄县人民法院
6
2023-04-24
(2023)豫05民终1810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河南安阳日日顺陶瓷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3-04-21
(2023)豫0527民初1702号
劳动争议
河南安阳日日顺陶瓷有限公司
张**
内黄县人民法院
8
2022-09-29
(2022)豫05民终5276号
民间借贷纠纷
龚**
河南安阳日日顺陶瓷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2-06-30
(2022)豫0527民初2946号
劳动争议
李**
河南安阳日日顺陶瓷有限公司
内黄县人民法院
10
2022-02-25
(2022)豫05民终303号
劳动争议
河南安阳日日顺陶瓷有限公司
卢**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30
2022-08-23
(2022)豫0527民初3078号
劳动争议
河南安阳日日顺陶瓷有限公司、张**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7271.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7-20
2021-06-21
(2021)豫0527民初2474号
劳动争议
河南安阳日日顺陶瓷有限公司、李**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0161.79元
民事案件
3
2022-07-20
2021-06-20
(2021)豫0527民初2367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贾**、河南安阳日日顺陶瓷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38210.21元
民事案件
4
2022-07-20
2021-06-14
(2021)豫0527民初1939号
劳动争议
王**、河南安阳日日顺陶瓷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5-18
2021-12-27
(2021)豫0527民初5616号
劳动争议
陈**、河南安阳日日顺陶瓷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636.36元
民事案件
6
2022-04-19
2021-11-29
(2021)豫0527民初5994号
劳动争议
河南安阳日日顺陶瓷有限公司、卢**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25683.20元
民事案件
7
2022-04-19
2021-11-24
(2021)豫0527民初59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廖**、河南安阳日日顺陶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3-29
2022-03-02
(2022)豫05民终303号
劳动争议
河南安阳日日顺陶瓷有限公司、卢**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2-01-27
2021-10-28
(2021)豫0527民初5429号
劳动争议
河南安阳日日顺陶瓷有限公司、马**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2071.84元
民事案件
10
2021-12-04
2021-10-26
(2021)豫0527民初5435号
劳动争议
陈**、河南安阳日日顺陶瓷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0527环罚决字﹝2025﹞36号
我局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对该单位进行了调查,根据 2025 年 10 月 28 日《安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特别管控的通知》要求,从 10 月 28 日 18 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实施特别管控。该单位应执行的减排措施为:烧成工序(窑炉)停产。2025 年 10 月 30 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烧成工序(窑炉)正在生产,喷雾干燥塔正在运行,未落实减排措施。
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101750.00元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内黄分局
2025-12-27
2
豫0527环罚决字﹝2025﹞31号
我局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对该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废气自动监测站房调阅 相关记录发现,该单位烧成窑废气排放口及干燥塔废气排放口安 装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两套烟尘仪)于 2023 年 4 月 3 日、 4 日更换后至今未重新进行验收,烧成窑废气排放口及干燥塔废 气排放口安装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两套湿度仪)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更换后至今未重新验收。
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35750.00元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内黄分局
2025-12-11
3
豫0527环罚决字﹝2025﹞29号
我局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对该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烧结窑炉、喷雾干燥 塔正在运行,窑炉出砖口正在出砖,在该单位喷雾干燥塔车间至 压制成型工段间一台筛分机及传送皮带未采取密闭措施,粉尘无 组织排放,地面积尘较重。
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8743.00元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内黄分局
2025-11-14
4
豫0527环罚决字﹝2024﹞37号
我局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 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安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 级响应)的通知》,从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8 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 级响应) 。 橙色预警期间,你单位 2024 年-2025 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 厂一策 ”实施方案》显示:橙色预警下应急管控措施为:停产,停 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10 月 30 日, 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喷雾干燥塔正 在运行,辊道窑正在出砖,未按照规定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 响应操作方案。
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14950.00元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内黄分局
2024-12-02
5
豫0527环罚决字﹝2024﹞6号
该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15750.00元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内黄分局
2024-02-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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