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为民药店(个人独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振球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360829MA37RATU32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平都镇安成北路D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器械处罚〔2023〕4,号
经营的涉案产品标签标注的适用范围(预期用途)与备案信息表上不一致的行为
当事人经营的涉案产品标签标注的适用范围(预期用途)与备案信息表上不一致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医疗器械应当有说明书、标签。说明书、标签的内容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确保真实、准确”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标签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二)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医疗器械;”的规定,
7000.00元
安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