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嘉家福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嘉禾分公司二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游惠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1024597589910N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嘉禾县珠泉镇人民南路1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市监处罚﹝2025﹞24号
2025年1月26日,本局收到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关于当事人经营的仔姜(购进日期:2024-12-25)的《检验报告》(编号No:A2024-03-J202288号),该《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为≤0.2mg/kg,实测值为0.413mg/kg,为该项目标准指标的2.065倍)。当日,本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上述批次仔姜已销售完毕。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经查,当事人为本局核准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2021年12月28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JY14310240141378,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含酒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冷食类食品销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凉菜)),糕点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不含裱花蛋糕)制售),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24日,当事人从郴州市北湖区顺鑫干货批发部购进上述批次仔姜10kg,购进价为8.5元/kg,进货总价值为85元。截止2025年1月26日,该批次仔姜已销售完毕,其中销售9.66kg(含抽样样品6.85kg),损耗0.34kg,销价为9.96元/kg,案值金额合计96.21元。当事人的违法货值金额为96.21元,违法所得为96.21元。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批次仔姜时,未索取供货商的许可证和批次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1、没收违法所得96.21元;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嘉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9
2
嘉市监处字﹝2024﹞50号
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1、没收违法所得7.42元;2、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80000.00元
嘉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