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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康康哒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小惠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0MAC74YM50A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顺通社区玉缘路骏信汽配城双创大厦二期E-20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处罚〔2025〕698号
云南康康哒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今日头条公众号(康康哒)中宣传其销售的产品智能萃饮机,有多项权威认证,国际级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数万组茶饮数据和过百项技术专利字样,宣传页中展示的专利证书图片专利持有人为云南五季生物有限公司专利,云南康康哒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能提供广告中宣传的认证、发明专利、新型专利、数万组茶饮数据和过百项技术专利证书,也无法提供宣传页中展示的专利证书图片专利持有人为云南五季生物有限公司的授权文件。
云南康康哒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平台虚假宣传获得多项专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广告内容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二)广告引证内容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三)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四)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从轻情节裁量基准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2.对广告主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综上所述,责令云南康康哒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停止发布获得多项专利广告的行为,并处罚款9000元。
9000.00元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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