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格尔木合欣隆五金工具经销部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吉胜淼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32801MA75QEDR8C所属地区:青海省
企业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长江路昆仑物流园Q-9-11、12、13、14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4-07
(2021)青28知民初1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兰州蓝星清洗有限公司
格尔木合欣隆五金工具经销部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14
2021-04-25
(2021)青28知民初1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兰州蓝星清洗有限公司与格尔木合欣隆五金工具经销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格市监罚〔2023〕29号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对当事人格尔木合欣隆五金工具经销部销售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昆仑之星”牌冷却液36桶,依法予以没收; 二、对当事人格尔木合欣隆五金工具经销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处以罚款9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9000.00元
海西州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04
2
格市监罚〔2023〕029号
当事人销售的包装标签标注的生产厂家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出品”及“昆仑之星”字样商标的EHC-II-35乙二醇型重负荷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销售分公司辨认为:“上述“昆仑之星”、“”不是商标持有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是侵权假冒产品。当事人格尔木合欣隆五金工具经销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第三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已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
一、对当事人格尔木合欣隆五金工具经销部销售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昆仑之星”牌冷却液36桶,依法予以没收;二、对当事人格尔木合欣隆五金工具经销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处以罚款9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9000.00元
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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