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葫芦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茂藩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1020790833388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贺州市八步区铺门镇安宁街12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贺八市监处罚﹝2024﹞269号
2024年11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位于贺州市八步区铺门镇安宁街129号的当事人“广西贺州市葫芦大药房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开展药品安全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药品货架上有待销售的药品:①品名:心脑康胶囊(生产地址:长春五棵树现代农业产业开发区;产品批号:20211011;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078;规格:每粒装0.25g;销售价格:23元/盒;生产日期:2021年10月15日;有效期至:2024年09月;数量:9盒),②品名:复方酮康唑发用洗剂(生产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工业园区泾新路35号;生产批号:2211124;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990;净含量:60克;销售价格:16元/盒;生产日期:2022年11月30日;有效期至:2024年10月;数量:7盒)。上述涉案两种药品的外包装标签显示均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负责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涉案两种药品的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及进销货凭证,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超过有效期的涉案两种药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1.没收涉案药品(心脑康胶囊、复方酮康唑发用洗剂两种共计16盒)(详见《财物清单》);2.并处涉案药品货值金额(按一万元计算)1倍即10000元罚款。
10000.00元
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