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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喜鲜鱼摊床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于文喜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10MA1A8JRJ0J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香坊区中心市场一层74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香市监中心罚字[2024]53601号
2023年11月20日,我所收到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告知的线索,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喜鲜鱼摊床于2023年10月5日经销的嘎牙子鱼、草鱼、三道鳞鱼,经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11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喜鲜鱼摊床进行现场检查,向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哈香市监中心责改〔2023〕004号)和《询问通知书》(哈香市监中心询通〔2023〕004号),并于当日送达。2023年12月12日对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喜鲜鱼摊床的经营者于文喜进行询问调查。 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喜鲜鱼摊床于2023年10月5日经销的嘎牙子鱼、草鱼、三道鳞鱼,经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为小于等于100mg/kg,实测值嘎牙子鱼为340mg/kg,草鱼为495mg/kg,三道鳞鱼为197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No.ZA002310051021、ZA002310051022、ZA002310051023)。 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喜鲜鱼摊床2023年10月5日经销的嘎牙子鱼、草鱼、三道鳞鱼,经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检批次的嘎牙子鱼、草鱼、三道鳞鱼是当事人从江北的一个商户那购进的,进货日期为2023年10月5日,嘎牙子鱼共进货10斤,进价12元/斤,售价16元/斤,货值金额160元,草鱼共进货20斤,进价6元/斤,售价8元/斤,货值金额160元,三道鳞鱼共进货22斤,进价6元/斤,售价7元/斤,货值金额154元,已于2023年10月5日当日全部售卖完,违法所得共计474元。当事人已于2023年11月21日发出召回通知,对上述产品予以召回,由于涉案食品的即食性,目前无人退货,没有召回食品。当事人已对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排查,发现不是其经营环节造成的。当事人销售抽检不合格鲜鱼的行为,属于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当事人向本局提供了抽检批次三道鳞鱼、草鱼的进货票据,进销存台账复印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关于对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喜鲜鱼摊床经销的嘎牙子鱼、草鱼、三道鳞鱼被判定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三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份,证明案件来源; 2.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喜鲜鱼摊床《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3.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喜鲜鱼摊床提供的进销存台账复印件、进货销售凭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2023年10月5日经销的嘎牙子鱼、草鱼、三道鳞鱼的进货、销售情况; 4.现场笔录两份,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5.询问笔录两份,证明违法行为发生及调查记录; 6.召回通知一份,证明当
警告#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000.00元
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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