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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鑫鑫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程如意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324074081456R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竹溪县城关镇绿谷中央城二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5-05
2019-04-02
(2018)鄂0324民初508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汤**与竹溪县鑫鑫商贸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溪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7号
2023年3月23日16时49分,竹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竹溪县城关镇绿谷中央城二楼的竹溪县鑫鑫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如意)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现场测试该场所的机械排烟系统不能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不符合《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第11.1.5条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竹溪县鑫鑫商贸有限公司功能类别为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该场所面积为2500平方米,场所内机械排烟系统不能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无法正常使用,符合《湖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标准》规定的较重阶次。
2023年3月23日16时49分,竹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竹溪县城关镇绿谷中央城二楼的竹溪县鑫鑫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如意)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现场测试该场所的机械排烟系统不能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不符合《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第11.1.5条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竹溪县鑫鑫商贸有限公司功能类别为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该场所面积为2500平方米,场所内机械排烟系统不能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无法正常使用,符合《湖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标准》规定的较重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竹溪县鑫鑫商贸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800.00元
十堰市竹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4-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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