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路力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让周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4MAC899UW2H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马岙社区瑞信大厦1幢303室(A区)(仅限办公使用)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9
(2024)浙0303民初648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钟**
温州路力贸易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南浔支公司,刘**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路政罚〔2026〕7164
2026年4月26日14时45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武、徐青海在巡查至228国道与城新线红绿灯时,发现车号为浙CK8623载货汽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陆恩松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2026年4月26日下午,当事人温州路力贸易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陆恩松驾驶浙CK8623载货汽车从平阳新城线与228国道交叉口开往温州滨海十六路丰源搅拌站厂。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53.06吨,依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该车为4轴载货汽车,其总重不能超过31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2.06吨,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车已按要求于2026年4月27日14时53分卸载了超限装载的货物25.53吨。
罚款人民币陆仟零柒拾元整。
6070.00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6-04-28
2
绍路政罚﹝2025﹞04107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1月04日11时55分,诸暨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省道(S310)双金线大唐路段检查时发现温州路力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州路力贸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贰万零柒佰肆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东风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贰万零柒佰肆拾元整。
20740.00元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4
3
温路政罚〔2023〕50J140
2023年12月26日,永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金晓东、林中新通过视频监控平台发现浙CK9991有违法嫌疑并前往布控:在104国道1888+50处查获浙CK9991并对该车进行调查:驾驶员蒋灯福驾驶浙CK9991从黄田运输石头开往乌牛,因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造成公路路面污染,经测量,污染面积长4.1米,宽1.5米,共计 6.15平方米,涉嫌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其行为涉嫌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滴漏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3-1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