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旭春堂医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闫海艳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9MA78XGX356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乐民路1395号瑞成·蓝廷花苑小区4#底商住宅楼商业103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米市监处罚〔2026〕8号
现已查明,当事人在“医用棉签”过期后,未按规定对过期的“医用棉签”进行处理,还将其与合格的医疗器械放在一起,未做明显标示,处于待售状态。当事人于2024年5月16日从乌****有限公司购进“医用棉签”(规格型号:10cm,生产许可证编号:鲁食药监械生产许20100094号,注册证编号:鲁械注准20182140075,生产批号:23110501,生产日期:20231105,有效期至:20251104,厂家:曹***有限公司)共15包,购进单价22元/包,花费330元,销售价格为2元/小包。根据执法人员调取的电脑销售记录和当事人提供的销售记录台账,涉案批次的“医用棉签”最后一次销售时间为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9日之后,当事人销售的“医用棉签”均为2025年4月16日从乌**有限公司购进的新一批“医用棉签”(规格型号:10cm,注册证编号:鲁械注准20182140075,生产批号:25010501,生产日期:20250105,有效期至:20270104,厂家:曹**有限公司)。综上,涉案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为240元,违法所得为0。
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3包过期的医用棉签(规格型号:10cm,生产许可证编号:鲁食药监械生产许20100094号,注册证编号:鲁械注准20182140075,生产批号:23110501,生产日期:20231105,有效期至:20251104,厂家:曹县华鲁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2、罚款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