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安徽省同春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阳光大药房新县医院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龚丹妮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341623MA8NWQ1JXK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新县医院西门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利市监处罚﹝2026﹞970号
2025年9月2日,执法人员依据《12345热线督办记录单》(250901037007027)对安徽省同春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阳光大药房新县医院店进行现场检查。投诉人李张彪于8月11日从当事人处购买了一盒金肤康造口皮肤保护剂。发现该医疗器械在外包装正面标注的有“适用人群:适用于皮炎湿疹,手足癣。荨麻疹、糠疹、过敏红斑、手脚溃疡。阴部瘙痒、皮肤瘙痒、牛皮癣、蚊虫叮咬、红肿、止痒、祛痱等不适人群”,其信息与该产品备案信息不相符。因此进行投诉。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投诉中涉及的产品,但在当事人经营医疗器械的销售货架上发现了投诉中涉及的产品的销售价格标签,经核查该店销售系统该店于8月11日销售了1盒金肤康造口皮肤保护剂,销售价格18元/盒,于投诉内容相符。
1、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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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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