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金星液化气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良 | 注册资本:9.0人民币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6256646773725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郸城县城关镇东环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郸市监处罚〔2026〕221号
经查,郸城县金星液化气站存在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家用燃气灶具的违法行为,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1. 涉案产品基本信息:涉案产品为俊俏好太太JZY-801家用燃气灶具,标称生产厂家为佛山市顺德区乔声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2年12月8日,适配液化气气源。经检验,该产品依据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国家强制性标准检测,气密性、火焰传递、离焰、熄火、回火、干烟气CO浓度、外壳温升等项目均合格,但热负荷项目不合格。标准要求单燃烧器实测折算热负荷与额定热负荷偏差需控制在±10%以内,本次实测偏差为-16.50%,超出国标允许误差范围,综合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2. 产品购进及查验情况:当事人于2022年12月从流动灶具推销人员处购进该批次燃气灶具,无固定正规供货单位,未留存供货商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等溯源资料。购进过程未签订正式购销合同,仅口头约定供货,且未依法查验涉案产品出厂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3C强制认证等合格证明文件,仅通过肉眼查看产品外观、铭牌标识,未依法履行《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未核实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
3. 产品经营及货值情况:该批次灶具共计购进5台,进货单价40元/台,总进货货值200元;门店挂牌零售价65元/台。截至2026年5月14日抽检当日,已对外销售4台,库存1台(本次抽样基数2台,1台用于抽检、1台为备用留存样品)。本次经营行为货值金额325元,总销售额260元,产生违法所得100元。当事人无规范销售台账,无法提供详细销售记录,涉案产品未引发消费者投诉、无售后维保记录、无安全事故发生。
4. 后续整改情况: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全面停止该批次不合格灶具的销售经营活动,对店内所有在售燃气灶具、燃气配件开展全面自查,逐一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及检测资料,同时规范进货流程,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登记制度,完善产品全链条溯源管理,积极整改违法问题。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涉案俊俏好太太JZY-801家用燃气灶具一台;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3.罚款910元。合并执行罚没款1010元。
910.00元
郸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