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金坛区东城金鸿电动车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珊珊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320413MABPDB8T97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金坛区峨嵋中路8-1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坛市监处罚〔2025〕40451号
经查,当事人从事电动自行车经营,2020年5月30日取得营业执照。2025年3月10日,当事人经电动自行车销售业务员上门推销,购入了30台“爱玛”电动自行车用于店内销售。购进价格1000元/台。因当事人认为未经加装鞍座的电动自行车难以售出,又以100元/套的价格从业务员处购入30套加长鞍座,并自行对上述30台电动自行车进行加装。截至2025年7月17日,上述电动自行车共售出9台,剩余21台被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查获,其中12台产品型号为“TDR8125Z”,现场测量鞍座长度为550mm;3台产品型号为“TDR0009Z”,现场测量鞍座长度为600mm;6台产品型号为“TDR8109-1Z”,现场测量鞍座长度为600mm。上述电动自行车鞍座外观均与产品合格证不一致。涉案电动自行车共计21台,销售价格1500元/台,货值金额31500元。因当事人未对涉案电动自行车销售情况进行记录,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罚款金额10,00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10000.00元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