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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裕通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翠翠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322MA3Q9MX80X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黑里寨镇吴家村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1-25
(2022)鲁0321民初42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中芈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孔**,淄博裕通运输有限公司
桓台县人民法院
2
2022-11-24
(2022)鲁0321民初42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孔**,淄博裕通运输有限公司,中芈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桓台县人民法院
3
2020-10-15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淄博裕通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青支公司
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
4
2020-09-11
(2020)鲁0322民初1800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淄博裕通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青支公司
高青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1-31
2022-11-16
(2022)鲁0321民初42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孔**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1-10
2020-10-17
(2020)鲁0322民初1800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淄博裕通运输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8495.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321202500347
淄博裕通运输有限公司涉嫌“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应当按照指示标志或者监督检查人员的指挥进入公路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不得强行通过公路超限检测站或者采取故意堵塞检测车道、短途驳载、锁闭车辆门窗、安装影响检测的装置等方式逃避检测、扰乱检测秩序。”《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货物运输车辆行经超限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时,应当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或者首尾紧随;(二)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三)逃避、干扰检测的其他行为。”的规定。依据《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的”的规定,参照《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路路政)序号40,违法程度为“一般“:第一次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逃避、干扰检测”的,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对其进行罚款
1000.00元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13
2
J370302202400721
2024年08月20日 淄川交警大队、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进行联合执法,张波驾驶的鲁CN8979(黄色)鲁C52N6挂(黄色)行驶至淄川区S102淄川区交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拦查,发现车上装有石头,从临淄装车,到高青卸货,有蓬盖不严违章,执法人员张行军司书超向张波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发现:淄博裕通运输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上述情况有勘验笔录、现场视听资料、营运证复印件为证。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4-08-20
3
J370302202400723
2024年08月20日 淄川交警大队、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进行联合执法,关鸿飞驾驶的鲁CP9358(黄色)鲁C97H9挂(黄色)行驶至淄川区102淄川区交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拦查,发现车上装有石头,从临淄装车,到高青卸货,有超载、未盖篷布等违章,于2024年08月20日 14时15分将该车辆蓬盖不严、未盖篷布违章交由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处理,执法人员张行军司书超向关鸿飞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发现:淄博裕通运输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上述情况有勘验笔录、现场视听资料、营运证复印件为证。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4-08-20
4
J370302202400722
2024年08月20日 14时19分淄川交警大队、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进行联合执法,李洋驾驶的鲁CC8358(黄色)鲁C55C6挂(黄色)行驶至淄川区S102淄川区交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拦查,发现车上装有石头,从临淄装车,到高青卸货,有超载、未盖篷布等违章,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处理执法人员张行军、司书超向李洋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发现:淄博裕通运输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上述情况有勘验笔录、现场视听资料、营运证复印件为证。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4-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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