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海涛水产批发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海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321MA0K96UH0L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农产品批发市场肉禽水产区2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定市监处[2023]51号
2023年5月30日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人员在平定县海涛水产批发部抽检鱿鱼,2023年6月20日我局收到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违法案件(线索)移交表被抽检的该单位鱿鱼镉(以Cd计)项目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证据材料包括A2230104351210005C检验报告、抽样单。 当事人对抽检结果无异议。经询问调查,当事人提供了进货票据,显示被抽样鱿鱼购进10盒共15kg,购进价格为33元/盒。销售价格为36元/kg, 违法所得共计54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经营资格、经营范围和经营者身份。
2.询问笔录及产品购进材料,证明: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鱿鱼的事实和经过。
3.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违法案件(线索)移交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案件来源。
4.委托书,证明:董海涛就销售镉(以Cd计)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鱿鱼问题的相关事项全权委托其妻子赵密如办理。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鱿鱼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
-元
平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