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荣飞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强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5QTM08E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汪家圩乡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21
(2025)粤0785民初277号
民间借贷纠纷
茂名市茂南区易康裕货运部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张**,高安市荣飞物流有限公司
恩平市人民法院
2
2021-03-17
(2021)赣0983民初149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荣飞物流有限公司
王**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3
2019-08-20
(2019)湘0922民初13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彭*,彭**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支公司,高安市荣飞物流有限公司,胡**,湖南省福地物流有限公司
桃江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9-05
(2019)湘0922民初13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无
湖南省福地物流有限公司;高安市荣飞物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桃江县人民法院
2
2019-06-1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无
湖南省福地物流有限公司;高安市荣飞物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桃江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12
2021-02-25
(2021)粤0404行审108号
公路交通行政管理(公路)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与高安市荣飞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执行审查一案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1000.00元
行政案件
2
2021-01-28
2021-01-27
(2021)粤2071行审27号
其他行政管理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与高安市荣飞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执行审查一案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3
2019-12-24
2019-08-28
(2019)湘0922民初13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彭**、彭*等与胡**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3354.70元
民事案件
4
2019-12-24
2019-12-16
湘09民终235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与彭**、彭*、胡**、湖南省福地物流有限公司、高安市荣飞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9-03-25
2019-01-16
(2019)赣0983民初43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荣飞物流有限公司、欧阳兆福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35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湛吴交罚﹝2026﹞00064号
你(单位)使用赣CCJ719车辆于2024.07.09 09:48:00在省道S285线K104+500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货总重为53.865吨,限载标准为49吨,已超限4.87吨。本案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相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25年12月29日向你(单位)送达了粤湛吴交违通[2025] 03030号《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7
2
粤惠博交罚﹝2024﹞02142号
高安市荣飞物流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员于2023年09月21日00时46分使用赣CCE527其他运载货物于G220 K2470+490博罗柏塘(柏塘燕光村附近)被我单位执法人员检查,经查,该车总重53.083吨,6轴车车货总重限重49.000吨,超限4.083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且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事实清楚,有超限车辆稽查检测数据,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21
3
粤惠博交罚﹝2024﹞02030号
高安市荣飞物流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员于2023年11月29日22时56分使用赣CCE527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货物于G324 K893+400博罗福田(围岭桥附近)被我单位执法人员检查,经查,该车总重57.816吨,6轴车车货总重限重49.000吨,超限8.816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且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事实清楚,有超限车辆稽查检测数据,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4000.00元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17
4
温路政罚﹝2023﹞04452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1月26日12时38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228(丹东线)瑞安、平阳方向K4090+430检查时发现高安市荣飞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高安市荣飞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玖仟零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玖仟零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9065.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06-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