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倪晓发百货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倪晓发 |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984MAC53Q8F43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垌冢镇前进大道6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川市监处罚﹝2026﹞246号
经查,当事人所销售的①怡宝佐味茶事铁观音原味茶饮料,规格:1L/瓶,生产日期:2025年8月1日,保质期:9个月,共5瓶;②怡宝佐味茶事铁观音原味茶饮料,规格:1L/瓶,生产日期:2025年8月2日,保质期:9个月,共7瓶。总共12瓶,进价2.4元/瓶,售价4元/瓶,12瓶均未售出。当事人购进上述的产品是经销商上门送货的,在购进上述的产品时当事人有查验产品的生产日期。没有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及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无法提供上述产品进货票据及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制度的行为现场下达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另查明,当事人一般有对货物的定期清理,在产品过期之前清理下架,但因近期家里事情较多,店铺生意比较差,疏忽大意,没有认真检查,导致本案案发。对于消费者投诉的2026年5月7日18:53在汉川市垌塚镇北街经典面条副食花费3元购买百事可乐,生产日期是2025年5月29日,保质期9个月,现已经过期,当事人表示售卖了一瓶过期的可乐。根据上述调查我局认定当事人货值金额为51元,违法所得为1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怡宝佐味茶事铁观音原味茶饮料12瓶;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3、罚款5000.00元。综上所述,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怡宝佐味茶事铁观音原味茶饮料12瓶(规格:1L/瓶、①生产日期:2025年8月1日,保质期:9个月,共5瓶;②生产日期:2025年8月2日,保质期:9个月,共7瓶);3、没收违法所得1.00元;4、罚款5000.00元。
5000.00元
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