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农垦查哈阳农场福源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静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3007MA1B9RG541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查哈阳农场场直七委(原社保局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处罚[2024]226号
2024年04月29日,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齐齐哈尔农垦查哈阳农场福源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1台电子计数台秤秤体未见计量检定合格标签,负责人也无法提供检定证书。该店涉嫌使用未按周期申请检定计量器具,为进一步查清实事,我局于2024年04月29日予以立案调查。2024年04月30日,于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哈阳农场市场监督管理所询问室对经营者王静敏进行询问。
经查,通过现场检查、拍照取证、提取相关复印件和询问当事人等方式调查确认,该店电子计数台秤,品牌是顶尖电子,型号是LS6X,该店在未按周期申请检定的情况下,于2024年2月开始用于食品计量称重使用,构成使用未按周期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齐齐哈尔农垦查哈阳农场福源超市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2、齐齐哈尔农垦查哈阳农场福源超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3、齐齐哈尔农垦查哈阳农场福源超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合法公民身份和齐齐哈尔农垦查哈阳农场福源超市经营者身份;
4、齐齐哈尔农垦查哈阳农场福源超市现场照片1份,证明齐齐哈尔农垦查哈阳农场福源超市使用未按周期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的事实;
5、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的现场情况;
6、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时间、经过、地点;
罚款0.05万元#
500.00元
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