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双城市万隆乡海德化肥经销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孝德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13MA1ABTQJ82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双城市万隆乡利民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城市监处罚〔2025〕33号
2025年03月24日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张春雷、公成国,依据《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哈市监发(2025)2号文件要求,对双城市万隆乡海德化肥经销处销售的“撒富神”牌控释掺混肥料(玉米免追肥,N-P2O5-K2O,26-12-13,总养分≧51%,执行标准GB/T21633-2020 ,含氯(低氯),生产许可证:(黑)XK13-001-00491,备案号:HLJCHFL2021-01392,净含量:40㎏,厂家:辽宁祥瑞欣化肥有限公司监制,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122号,电话:400-017-5768,生产商:黑龙江省鸿基肥业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海城乡西长兴村四屯,被抽样产品生产日期2025年03月14日;)进行监督抽查,执法人员在现场依据明示的执行标准GB/T21633-2020要求,对“撒富神”牌控释掺混肥料进行了抽样,抽检基数4吨,当事人对现场抽样程序、过程、封样状态没有异议,2025年03月27日经黑龙江省标检产品检测有限公司检验结论为“经检验有效磷(P2O5)含量项目、氧化钾(K2O)含量项目、总养分(N+P2O5+K2O)项目不符合GB/T21633-2020《掺混肥料(BB肥)》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NO:F25AW02201,当日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后,向双城市万隆乡海德化肥经销处送达了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告知书,(附检验报告编号NO:F25AW02201)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依据检验结果对该案立案调查,经查双城市万隆乡海德化肥经销处销售的“撒富神”牌控释掺混肥料(总养分≧51%)是2025年03月20日从黑龙江省鸿基肥业有限公司生产厂家发过来的,共计购进4吨,进货价格为每吨2720元,销售价格为每吨3125元,货值金额12500元,截至2025年03月27日检验结果告知书送达时,这批不合格的“撒富神”牌控释掺混肥料(总养分≧51%)已全部售出,无库存,据负责人张孝德称这批不合格的“撒富神”牌控释掺混肥料(总养分≧51%)都销售给附近村屯的老百姓了,因其化肥是零售,也没留电话,但以发出召回通知,现已召回4袋肥料(2025年03月31日),钱已退赔,其它肥料还没有退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的规定,认定违法所得12000元。
1.处以货值金额1.5倍罚款人民币:18750元;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000元; 合计人民币:30750元; 3.没收涉案控释掺混肥料;
18750.00元
-
2025-04-21
2
双市监罚字[2024]26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现场检查笔录二份,证明涉案“金正吉”牌掺混肥料现场销售及抽样情况; 2. 双城市万隆乡海德化肥经销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该经销处主体资格; 3. 双城市万隆乡海德化肥经销处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其身份; 4. 双城市万隆乡海德化肥经销处进货票据一份,证明涉案掺混肥料进货情况; 5. 检验报告书一份(NO:F24AW02268),证明该经销处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掺混肥料违法事实; 6.双城市万隆乡海德化肥经销处经营者询问笔录一份,证明该经销部涉案“金正吉”牌掺混肥料进销情况; 7.“金正吉”牌掺混肥料包装袋照片一份,证明该产品标识情况;
罚款0.8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8850.00元
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17-07-0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万隆市场监督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