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沁河镇圣隆美业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建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431MA0KJ5BL4C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沁河镇太岳丽景三号楼17号车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沁源市监城罚[2023]11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5月21日办理了营业执照,2023年9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赵静、郭东梅在该店经营场所内发现有以下过期化妆品:青蚨牌亲肤优活乳液,净含量:260毫升,数量1瓶,瓶底标示限用日期为2022年12月12日,超过了保质期限。青蚨牌螺旋藻植萃水霜,净含量:500克,数量1瓶,瓶底标示限用日期为2021年11月23日,超过了保质期限。青蚨牌盈润霜净含量:300克,数量1瓶,限用日期为2022年12月22日。均已超过了保质期限。构成了经营过期化妆品的违法事实。
通过询问当事人,这些产品都是疫情期间购进的,因疫情店铺生意不是很好,经常关门,产品不对外销售,只给客户在店内使用,超过了保质期限没有发现,情况属实。其中,青蚨牌亲肤优活乳液,进价138元,青蚨牌螺旋藻植萃水霜,进价168元,青蚨牌盈润霜,进价138元。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该产品并没有对外销售,没有违法所得。
1、《现场笔录》一份,证明现场检查的客观描述;
2、《询问笔录》一份,证明经营者对经营的涉案化妆品超过保质期的实际情况;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其主体合法资格;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法人代表的合法资格;
5、《财物清单》一份,证明现场涉案产品的数量;
罚款0.2万元#
2000.00元
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