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亿日优鲜生活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霞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16MA7JFT8332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智慧新城西区15号楼20201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长市监处罚﹝2025﹞199号
2025年4月21日,我单位接到魏鹏的投诉举报信件,称当事人销售的“卫生吸管”超过保质期。 2025年5月2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品名为“独立包装卫生吸管”的商品,其生产日期是2022年10月16日,保质期是两年。截至检查当日,该商品已超过保质期。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2025年5月6日,本局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2025年5月7日,西安亿日优鲜生活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委托张喜接受我局询问调查。 经查,当事人称因该商品的采购时间久远,无法提供涉案商品的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质检报告。同时,当事人在《询问调查笔录》中称,当事人的收银机无法查询到涉案商品的全部销售记录,只留存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4月21日的销售记录。销售记录显示,涉案商品售出2包,销售单价是3.5元/包,销售总价为7元。另外,对现场发现的两包超过保质期的涉案商品,当事人未妥善保存,已被其员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毁。 当事人销售的“独立包装卫生吸管”已超过保质期,该商品销售价格为3.5元/包。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日当事人货架上摆放2包涉案商品,故本案的货值金额为7元。因投诉举报人魏鹏提供的购买凭证上显示购买日期为2025年4月9日,购买数量为1包,当事人提供的销售记录显示其在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4月21日之间销售涉案商品的数量为2包,且当事人未能提供涉案商品的采购票据,故认定本案的违法所得为7元。本案现已查明,当事人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商品的违法事实成立。
1.罚款人民币拾肆元(¥14.00元);2.没收违法所得柒元(¥7.00元)。
14.00元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