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邮亭圩雷公车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小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102MA4PXBQ459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邮亭圩镇太平铺村东路北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零市监处罚〔2024〕128号
2024年4月28日,根据交通顽疾整治工作安排,局认证认可股联合邮亭圩市场监督管理所对零陵区邮亭圩雷公车行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场所一台灰色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显示为:安徽雅迪机车有限公司,商标:雅迪,产品名称:电动自行车,型号:TDR3059Z,制造年月:2023年9月2日,整车编码:779422322740011,提供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编号:A144985ZA97000100,制造商: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天水涧路以南,CCC证书编号:2023011119551570,蓄电池类型:锂电,蓄电池生产企业:星恒电源(滁州)有限公司,蓄电池容量(Ah):12,蓄电池型号:DZ48N-12EM(详见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该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护板打开后,配备的蓄电池5块,显示电池商标为:华宇?雅迪TTFAR石墨烯3代PIus电池,型号:6-DMF-23,12V23Ah石墨烯铅酸电池;上述电动自行车现场提供产品合格证、CCC认证证书,执法人员现场对涉案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查封。
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元)
2800.00元
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3
2
永零市监案处字〔2023〕205号
案件性质:
零陵区邮亭圩雷公车行涉嫌经营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不一致车辆一案的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获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规格和型号,以及涉及整机安全或者电磁兼容的设计、结构、工艺和材料或者原材料生产企业等发生变更的,经认证机构重新检测合格后,变更认证证书;”的规定。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改装的车辆尚未销售,未造成危害后果。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积极配合市场监督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提供证据材料的”;《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第二节《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违法行为: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裁量基准1.从轻情形: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或者产品已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但全部召回;或者危害后果较小的。裁量幅度:责令改正,处少于9000元的罚款的规定,符合从轻处罚条件。
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6000.00元
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