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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区中交丽景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欣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43556386015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双龙路1号附1、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6-19
(2020)渝0104民初2381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廖**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区中交丽景分公司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2
2020-05-06
(2020)渝0104民初1319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x**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区中交丽景分公司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3
2020-05-06
(2020)渝0104民初1319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王*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区中交丽景分公司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4
2019-08-15
(2019)渝0104民初4412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胡*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区中交丽景分公司,重庆秦妈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5
2019-08-15
(2019)渝0104民初4413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胡*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区中交丽景分公司,重庆秦妈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6
2019-08-14
(2019)渝0104民初4412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胡*
重庆秦妈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区中交丽景分公司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7
2019-06-14
(2019)渝0104民初2452号
产品责任纠纷
彭**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区中交丽景分公司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8
2019-06-14
(2019)渝0104民初2451号
产品责任纠纷
李**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区中交丽景分公司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9
2019-06-14
(2019)渝0104民初2443号
产品责任纠纷
王**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区中交丽景分公司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10
2019-06-14
(2019)渝0104民初2450号
产品责任纠纷
李**,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区中交丽景分公司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1-15
2019-11-05
(2019)渝0105民初22709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李*与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区中交丽景分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11-15
2019-04-01
(2019)渝0104民初1601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程*与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区中交丽景分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11-15
2019-04-01
(2019)渝0104民初1600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张*与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区中交丽景分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9-29
2019-07-22
(2019)渝0104民初2451号
产品责任纠纷
李**与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区中交丽景分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1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9-09-29
2019-07-22
(2019)渝0104民初2452号
产品责任纠纷
彭**与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区中交丽景分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1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9-09-29
2019-07-22
(2019)渝0104民初2453号
产品责任纠纷
彭**与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区中交丽景分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1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9-09-29
2019-07-22
(2019)渝0104民初2450号
产品责任纠纷
李**与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区中交丽景分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1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9-07-02
2019-04-09
(2019)渝0104民初1435号
胡*与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区中交丽景分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06-26
2019-06-18
(2019)渝0105民初7533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邵**与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6-26
2019-06-14
(2019)渝0105民初7467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李*与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大渡口市监处罚〔2026〕136号
当事人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为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区中交丽景分公司,负责人为杨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043556386015,经营场所为重庆市大渡口区双龙路1号附1、2号,类型为分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915001043556386015,经营项目为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等,经营面积约4000平方米,店内有90余名工作人员。当事人销售的荷兰豆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编号为(NO:2025-03SP120569)的检验报告,其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烯酰吗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12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该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对荷兰豆不合格的结果无异议、当场表示不申请复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未发现有上述抽检批次的荷兰豆在售。上述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是: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烯酰吗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上显示:1.吡唑醚菌酯为0.101,超出了限量要求(0.02);2.烯酰吗啉为0.630,超出了限量要求(0.15)。上述抽检批次荷兰豆的抽样数量为3.26kg,含备样数量为1.59kg,抽样时购买单价为33.8元/kg。经查,上述抽检批次的荷兰豆是当事人于2025年11月28日从云南铭鑫农业有限公司采购采购的,经营场所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办事处上可乐社区居委会兴呈路中山蔬菜保鲜1幢201号,一共购进和销售了10kg,购进价为22.3元/kg,共销售了10笔价为27.133.9/kg,且已于2025年12月8日全部销售完。当事人已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荷兰豆的快检合格报告、仓配收货单、销售台账。因供货商登记经营场所在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办事处上可乐社区居委会兴呈路中山蔬菜保鲜1幢201号不属于本局管辖。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2026年2月6日将该违法线索移送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当事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按规定未纳税。销售10笔货值金额为0.17kg33.9元/kg=5.763元、货值金额为1.23kg31元/kg=38.13元、货值金额为0.72kg31.2元/kg=22.464
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63.67元; 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