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晓强副食品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德祥 | 注册资本:10.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411MAD3T11192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新桥村青荷路6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秀市监处罚〔2024〕8号
2023年11月14日,本局对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晓强副食品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原味瓜子依法进行抽检。2023年12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晓强副食品店(个体工商户)进行现场检查,现场送达了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原味瓜子进行检验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SC231741001,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于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及复检申请。2023年12月21日对被授权委托人李某某进行询问调查,提取证据材料。根据被授权委托人李某某陈述,抽检批次原味瓜子是2023年11月14日从嘉兴多德富食品城采臣食品店按照105元/箱的价格共购进1箱,共计105元。每箱重量为5Kg,进货价格为21元/Kg。当事人提供了嘉兴多德富食品城采臣食品店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原味瓜子的进货凭证以及购买此批次原味瓜子的交易记录截图照片。抽检批次的原味瓜子以36元/Kg的价格销售给抽检机构4Kg,总计144元。其余原味瓜子已全部销售完,因无相关销售凭证,当事人未提供原味瓜子的销售凭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原味瓜子进货凭证和买样费支付凭证复印件计算,当事人销售原味瓜子的违法所得为144元。
当事人经营黄曲霉毒素B1含量超标的原味瓜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壹佰肆拾肆元整(¥144.00)。
0.00元
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