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崇帆皮草服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沈芬金 | 注册资本:20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3MA2JEG112T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崇福镇上市集镇南1幢2层北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桐市监处罚〔2026〕846号
2020年9月9日,当事人办理注册登记桐乡市崇帆皮草服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崇福镇上市集镇南1幢2层北侧,经该地址所属村民委员会证实,当事人目前已不在原地址经营。2026年1月1日,当事人租赁了位于桐乡市崇福镇陈家埭村原东联小学(崇福镇陈家埭村老村委旁(原桐乡市全球鹰皮草服饰有限公司内)),面积约200平方米的厂房用于生产经营,从事服装加工,有生产车间3间,成品及原材料仓库3间,办公室2间,员工约3人。2026年3月16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桐市监(崇)责改〔2026〕031701号),要求当事人于2026年3月25日前办理变更登记。2026年4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办理住所变更登记且仍正在从事服装加工。目前当事人已暂停经营。经查询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智平台注册登记系统查询,系统显示当事人仍未办理住所变更登记。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案件公示系统,系统显示当事人两年内无应办理变更登记未按照规定办理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应办理变更登记未按照规定办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