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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新立镇小胖食品批发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明娜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4L2Y92T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新立街道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罚〔2025〕627号
榆树市新立镇小胖食品批发商店,为当事人, 该店于2008年06月06日注册,经营范围: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鲜肉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经查,该店于2025年06月05日共购进5kg该批次香蕉,进价8.00元/kg,被抽样2.36kg,全部售出,售价12.00元/kg,货值金额60.00元。违法所得60.00元。该店未能提供出进货来源.
2025年7月4日,榆树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蒋新丰、 张国光 、 杜晋收到“2025年核查处置案件转办单”(承办单号:LT2025017)。吉林省正恒检测有限公司李东旭、张永泰和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人员许坤、王洪鑫于2025年6月5日到榆树市新立镇小胖食品批发商店对其销售的香蕉(2024-06-05购进)进行食品安全抽样(食用农产品)。2025年7月3日,吉林省正恒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出具了该香蕉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SPJC20252241),检验项目:吡虫啉,标准指标:≤0.05(计量单位mg/kg),实测值:0.201,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店未能提供出进货来源。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 第(五)项,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22〕2号)第十四条 第(二)项,依法决定减轻处罚。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陆拾元整;2、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合计:2060.00元)。
2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5
2
榆市监行处字〔2025〕289号
“榆树市新立镇小胖食品批发商店”经营者罗明娜,注册地址榆树市新立镇街道,经营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鲜肉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经营者罗明娜负责店面日常经营,主要从事食品、日用百货零售经营活动,该店销售的“双汇润口香甜王玉米风味香肠”销售单价2元/根,截至2025年3月2日系过期食品,该店建立进货查验台账,2024年11月15日进货“双汇润口香甜王玉米风味香肠”20根,2025年2月28日前销售5根,2025年3月8日销售1根,违法所得2元,过期食品货值金额28元。
2025年3月10日,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立所根据吉林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单反映内容,对位于榆树市新立镇街道的榆树市新立镇小胖食品批发商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商店销售的品名为“双汇润口香甜王玉米风味香肠”,生产商为沈阳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41102,保质期120天,销售单价为2元/根的预包装食品系过期食品情况属实,现场发现该预包装食品14根,该商店现场能提供进货查验台账,2024年11月15日进货“双汇润口香甜王玉米风味香肠”20根,2025年2月28日前销售5根,2025年3月8日销售1根,违法所得2元,过期食品货值金额28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经营者构成了销售过期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过期食品14个,货值28元,没收违法所得2元整,并处以罚款2000元整。
2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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