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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明壕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明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4MA2D92LHXY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新叶家埭村施家堰6-040号(住所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虞综执罚决字﹝2025﹞第001653号
当事人绍兴明壕运输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路实施了运输车辆覆盖不严密的行为,违反了《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序号3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200.00元
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0-20
2
绍路政罚﹝2025﹞0111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4月25日10时08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泾口检查时发现绍兴明壕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绍兴明壕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柒仟捌佰陆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恒信银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柒仟捌佰陆拾元整。
786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