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淑芳 | 注册资本:7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8256623742553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新绛县龙兴镇周庄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9-24
(2019)川0114民初68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成都宏泰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新绛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2
2019-08-21
(2019)晋0825民初395号
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张**
新绛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席**
新绛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20
2019-11-12
(2019)川0114执保858号
成都宏泰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新绛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58685.45元
执行案件
2
2019-11-26
2019-11-04
(2019)川0114财保2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成都宏泰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新绛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裁定书
58685.45元
民事案件
3
2019-10-31
2019-09-30
(2019)晋0825民初395号
原告张**与被告新绛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席**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347860.27元
民事案件
4
2019-10-31
2019-09-30
(2019)晋0825民初1233号
原告席**与被告新绛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张**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4530.06元
民事案件
5
2019-10-29
2019-10-16
(2019)川0114民初68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成都宏泰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与新绛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211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9-09-30
2019-08-14
(2019)川0114执保608号
成都宏泰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新绛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58685.45元
执行案件
7
2019-03-29
2019-03-22
(2019)晋0825民初496号
原告席**与被告新绛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张**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市监处罚〔2025〕128号
经查:1.新绛县发改局新发改价字〔2023〕22号文件规定,2023年非采暖季非居民销售价格暂按3.8873元/立方米执行,由于新绛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售气系统只能保留两位小数,输入3.8873元后系统直接变为3.89元/方,造成每方气多收取费用0.0027元,涉及用户152户,多收取金额共计1164.885873元。
2.燃气表损坏新绛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内部按照300元/块的换表费向用户收取,因当事人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有亏损且《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发布后没有及时更新公司内部规定,导致在用户不了解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多收取了由非人为原因造成燃气表损坏的更换费用,涉及用户24户,多收取金额共计7200元。
综上所述,当事人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违法所得共计8364.88587元。2025年4月28日,我局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新市监责退〔2025〕2号),责令其限期完成退款。2025年5月21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供其整改情况说明,并接受本局执法人员询问。经与用户协商一致,当事人将2023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户的退款金额折算为天然气补到用户相应的户号中,用户确认签字后退款完成;由非人为原因造成燃气表损坏的更换费用,已完成退款并由用户签字确认。截至案件调查终结,新绛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上多收取费用8364.88余元已全部退款完成。
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16729.77元
16729.77元
新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