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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森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国辉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827153936616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榆树市五棵树苗圃北侧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09-30
2017-09-28
(2017)吉0113执8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九台市福利糖化饲料厂与九台市森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行处字〔2026〕31号
吉林省森王酒业有限公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五棵树苗圃北侧,经营范围为:白酒勾兑、灌装、其他酒(配制酒)生产销售。该公司于2025年9月1日生产纯粮烧酒10箱,2025年12月1日,经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该批次白酒三氯蔗糖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售价50元/箱;货值金额500元。违法所得为500元。
当事人于2025年9月1日生产纯粮烧酒10箱,2025年12月1日,经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该批次白酒三氯蔗糖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售价50元/箱;货值金额500元。违法所得为500元。 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一)(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作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00元;2、处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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