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伊傢乐烘焙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602MACPNBUK1Q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铜仁市碧江区铜兴梵净山大道北段82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铜市监处罚〔2025〕458号
经查,当事人有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主要从事面包蛋糕等热加工糕点的生产。经口头约定,2025年9月1日开始当事人向铜仁市碧江区铜中校园超市销售各类面包糕点,截止2025年10月21日,共计送货35次,销售金额共计36460元。据当事人陈述2025年9月中旬开始,当事人自行在网上找模板制作了“铜仁市伊傢乐烘焙坊 检验报告”,送货时将该模板打印出来然后用笔填上产品名称、抽样量、生产批量、抽样日期的内容后提供给超市,只提供过“现烤吐司”的“铜仁市伊傢乐烘焙坊 检验报告”,共计提供20次,提供的报告未存档。铜仁市碧江区铜中校园超市除2025年10月21日检查时提供的两份“现烤吐司”的《铜仁市伊家乐烘焙坊检验报告》外,当事人提供的其余检验报告已经被丢弃无法提供。
当事人向铜仁市碧江区铜中校园超市销售面包糕点类食品的过程中,向超市提供所销售现烤吐司的“铜仁市伊傢乐烘焙坊 检验报告”以证明所销售的现烤吐司经过检验,质量符合GB/T 20981-2021《面包质量通则》,但实际未进行检验,所提供的“铜仁市伊傢乐烘焙坊 检验报告”为虚假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当事人已经停止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给予罚款贰仟佰元(¥:2000.00)。
200000.00元
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