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风扬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伍永生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2MABQEAHG3C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街107国道东、新岭二路以南美安现代物流城D区1层9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市监处罚〔2025〕273号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涉案服装与商标权利人棒球主盟资产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属于同一种商品。经过对当事人销售涉案商品中的标识与商标权利人注册商标比对,当事人销售的涉案商品的标识与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虽有一定区别,但整体差异不大,普通消费者不易辨认,容易混淆。判定当事人销售的涉案商品标识与商标权利人持有的注册商标构成近似,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提供的涉案商品的提供者无法查证,不能证明涉案商品的合法来源,故承办人认为当事人不能证明其不知道所经营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销售记录涉案商品售价为短袖25元/件,裤子25元/件,短裤25元/件,外套33元/件。已销售98件,2738元,本局对当事人已售商品是否侵权无法认定。现场查获短袖213条、裤子12件、短裤5件,外套5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项“计算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的违法经营额,可以考虑下列因素:(一)侵权商品的销售价格;”的规定,《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国知发保字〔2024〕34号]第五条“已销售的侵权商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的规定。本局认定当事人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5915元(213*25+12*25+5*25+5*33)。...[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短袖213条、裤子12件、短裤5件,外套5件;2、罚款4000元。
4000.00元
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