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瑞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鼎盛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11MA192C537C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警官路裕发新城7栋6号商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市监处罚〔2025〕23号
哈尔滨瑞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鼎盛店经理郑彦辉,在未核实业务员姓名、公司资质、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等情况下,购进药品:米格列醇片(商品名:来平),批号:7240624,数量:15盒,批号:7250109,数量:15盒,购进价格:20.00元/盒,货值金额合计:600.00元,至案发时,上述批次的药品已全部售出,销售价格:28.80元/盒,违法所得合计:864.00元。进一步调查,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购进药品未录入计算机系统、无采购验收记录及销售记录,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除外。”、第五十七条“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应当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购销单位、购销数量、购销价格、购销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的规定。案发后,当事人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整改,已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经营。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八百六十四元(864.00元);
3.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罚款:十万元(100000.00)元;
罚没款合计:十万○八百六十四元(100864.00元)。
100000.00元
-
2025-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