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沈阳市浑南区酷巢网吧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光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12MA0P4Y5N4C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天成街1-4号(1门)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辽沈)文综罚字〔2026〕F-62号
2026年3月23日下午14时18分,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李凌(06010021576)、吴平(06010021632)根据“12345”平台举报线索,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浑南区天成街1-4号(1门)的沈阳市浑南区酷巢网吧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告知场所现场负责人如认为执法人员与此次检查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执法公正的可以申请回避,负责人表示不回避。 现场检查发现,该网吧证照齐全,正常营业。执法人员就举报内容与网吧现场负责人进行了核实,调取了举报当天(2026年2月20日)的上网记录和监控录像,发现了被举报人于2026年2月20日22时20分至22时54分的上网记录及其居民身份证后六位为105613的登记信息,与举报人提供的身份信息相符。执法人员做出如下处理:1.填写《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记录现场检查情况;2.向网吧现场负责人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到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受调查询问。执法人员对执法过程进行拍照录像取证,检查于2026年3月23日15时40分结束,执法过程由现场负责人兰秋月全程陪同见证。 2026年3月27日,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本案立案调查。 2026年3月31日,沈阳市浑南区酷巢网吧的受委托人兰秋月到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受调查询问,承认了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规事实。
一、警告。 二、罚款为0.9万元。
9000.00元
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05-18
2
(辽沈)文综当罚字〔2023〕C-000046号
2023年11月28日15时15分至2023年11月28日15时40分,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浑南大队执法人员黄亮(06010021653)、吴平(06010021632)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天成街1-4号(1门)的沈阳市浑南区酷巢网吧进行检查。经查,该场所正常对外营业,检查中发现该网吧擅自停止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由于2023年8月30日执法人员已告知该网吧改正擅自停止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行为,截止案发时该网吧仍未改正,执法人员立即停止其违规经营行为并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执法检查全过程录像照相取证。
一、警告。
0.00元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1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