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毅军金麦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克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0722MABN8PMBXR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乐安镇场镇1-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三市监处罚〔2024〕68号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鸭血,保质期标注为12个月的鸭血制品,依据其产品标准Q/JMS 0001S-2022鸭血制品,保质期应为180天。当事人称由于有客户提出鸭血制品的保质期只有180天不便于销售,其之前制定的鸭血制品企标“Q/YJJMS 0001S-2022鸭血制品”(未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备案)的保质期为12个月,故凭经验觉得将依据Q/JMS 0001S-2022鸭血制品的企业标准生产的鸭血制品的保质期改为12个月没有问题,遂于2024年9月下旬开始生产产品标准Q/JMS 0001S-2022、保质期标注为12个月的鸭血制品,共计生产销售2024.9.23和2024.12.17两个批次的保质期为12个月和标签存在瑕疵的鸭血制品。其中2024.09.23批次生产了80件,售出了80件(售价为10元/件),2024.12.17批次生产了100件(因生产后需静置十天左右才能售出,故截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均未售出,已全部现场封存)。\n当事人生产经营的虚假标注保质期的鸭血制品共计180件,其中有100件为原厂封存的,80件为售出的,故货值金额共计1800元,违法所得800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罚款:4750元;2.没收违法所得:800元。
4750.00元
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