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英友面食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园园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15MACGM79E41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街道上寨村沙坡市场门面12-B4,C-4,D-5,D-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观市监处罚[2024]347号
经查明,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鸡蛋面(生产批次为2024年4月9日)经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当事人自获证以来凡生产经营的鸡蛋面均添加是食品添加剂柠檬黄,共生产了约50天,每天约生产30公斤。每公斤成本价为4.6元,销售价为每公斤6元。故货值金额为9000元,违法所得为2100元(上述生产销售数据含用于抽检部分)。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照片2张;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的情况;
2.观山湖区英友面食经营部营业执照、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3.询问调查笔录1份、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销售台账1份,证明当事人的生产该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货值金额、违法所得的事实;
4.不合格检验报告1份(报告编号分别为:№: 【黔】质检第 J20240107710 号),证明当事人生产的产品经检验不合格的事实;
5.召回公告、整改报告及减轻处罚申请书、召回公告各1份,证明当事人积极组织召回、积极整改的事实。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由当事人签字盖章认可。
罚款1.0万元#
10000.00元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