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金铃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苏伟军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901MAD3E0KG84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湾桥镇湾桥村委会大凤路东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大大处罚〔2024〕388号
当事人主要从事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及维修,于2024年7月8日向“台铃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驻昆明销售处的销售代表谢学标购进涉案的7台电动自行车,购进后至案发该批电动自行车未售出。型号为TDTD029Z的1台,进价为1632元/台,售价标价是1950元/台;型号为TDTD029Z的6台,进价为1644元/台,售价标价均是1950元/台;当事人购进上述电动自行车后,未私自对其改拼装,为供货商的原车产品;配属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均载明“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但经我局委托检测确认,尺寸限值不符合要求,属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涉案7台电动自行车的货值金额为13650元,当事人未获得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建议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雅迪牌电动自行车7辆,型号为TDTD029Z共1台,整车编码是:349922430004679;型号为TDTD042Z共6台,整车编码分别是:349922438042951、349922438043111、349922438018199、349922438042865、349922438042976、349922438043105。
二、处以货值金额13650元1.5倍的罚款,即罚款20475元。
20475.00元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