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老赵姜蒜批发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文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701MA155N0Q60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敬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A区6栋1B43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松市监处罚〔2024〕Z8号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老赵姜蒜批发商店经营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姜的违法事实成立。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老赵姜蒜批发商店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于2023年12月1日在农户肖金良处购进该批次姜20公斤,已经全部销售,无库存。售价为12元/公斤,因此货值金额为20公斤×12元/公斤=240元。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老赵姜蒜批发商店经营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但因当事人在购进该批次姜时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240元,免予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松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6
2
松市监处罚〔2024〕Z6号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老赵姜蒜批发商店经营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姜的违法事实成立。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老赵姜蒜批发商店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于2023年9月15日在农户肖金良处购进该批次姜15公斤,已经全部销售,无库存。售价为10元/公斤,因此货值金额为15公斤×10元/公斤=150元。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老赵姜蒜批发商店经营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但因当事人在购进该批次姜时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50元,免予其他行政处罚。
150.00元
松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松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