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龙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意 | 注册资本:79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0715603649F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尉氏县新尉工业园区富民路中段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尉市监处罚〔2026〕63号
2026年2月1日,我局接到编号HLW4102230002611702915的举报单,称河南小龙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公司官网发布广告,涉嫌虚假宣传,我局立即对河南小龙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广告宣传情况进行核查。 经查:河南小龙人有限公司在公司官网宣传其生产销售的小龙人5A级药肥,核心技术防虫一次撒施一季不受蚜虫危害,高产不拌种替代复合肥改善土壤品质肥效长。涉嫌虚假宣传广告。2026年3月11日报经局长立案调查,2026年4月13日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河南小龙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单炳如(被委托处理投诉事宜,有其公司委托书)称其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公司官网发布广告宣传,河南小龙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请公司广告部制作设计广告宣传内容,支付了4030元设计费用(有收据凭证)其公司在自己官网公众号发布广告宣传。该公司经理单炳如称,官网平台制作好宣传页面报经公司审核,是他们公司没有尽到审核的义务,才导致这件事的发生。当事人对开封市广告监测平台提供的河南小龙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宣传截图已确认是该公司发布的广告。该公司无违法所得。
拟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尉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