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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侯姐土特产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向立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1MA4EEUR31P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恩施市马鞍山路41号土家女儿城15栋29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3〕396号
现查明:本局于2023年6月25日扣押当事人的2.5L装施梅?桑葚酒2瓶、施梅?桃花酒3瓶、施梅?山楂酒5瓶(标称250ml/瓶)、施梅?18°梅子酒1瓶,是当事人从恩施州施梅酒业有限公司进购5L装施梅?桑葚酒、施梅?桃花酒、施梅?山楂酒、施梅?18°梅子酒后,根据市场的需求,从华硒批发市场武汉百货店购进2.5L装塑料壶,将部分5L装施梅?桑葚酒、施梅?桃花酒、施梅?山楂酒、施梅?18°梅子酒在店内分装成2.5L 装施梅?桑葚酒、施梅?桃花酒、施梅?山楂酒、施梅?18°梅子酒,再在瓶身贴上恩施州施梅酒业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标签,对外销售。当事人分装成2.5装施梅?桑葚酒、施梅?桃花酒、施梅?山楂酒、施梅?18°梅子酒的销售单价均为60.00元/瓶,本局扣押的涉案产品货值660.00元,销售货值无法查清。 同时查明:当事人的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另查明:当事人在食品经营活动中,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1、警告; 2、没收涉案产品:施梅?桑葚酒2瓶、施梅?桃花酒3瓶、施梅?山楂酒5瓶、施梅?18°梅子酒1瓶; 3、罚款1万元。
1000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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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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