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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瑞盈热力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任祥京注册资本:18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2MA72A1QT1L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忠和镇保利领秀山一期8号楼106号商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05
(2025)甘0122民初182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魏**
甘肃瑞盈热力有限公司,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皋兰县人民法院
2
2023-11-22
(2023)甘01民终6162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甘肃瑞盈热力有限公司,李**,赵*
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15
2022-06-20
(2022)甘0122民初677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甘肃瑞盈热力有限公司、李*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7-19
2022-05-10
(2022)甘0122民初12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颉**、甘肃瑞盈热力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9-28
2020-08-21
(2020)甘0102民初49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福鑫工贸发展公司与甘肃瑞盈热力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6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皋(住建)罚决字﹝2025﹞第01号
甘肃瑞盈热力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在兰州市安宁区忠和镇盐池片区(原皋兰县忠和镇)兰州生态文化创新城集中供热项目(一期),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锅炉房、消防用房的行为,所建建筑物属违法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五条的规定,具备从轻处罚的条件,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工程总造价(兰州铁城恒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评估)伍佰壹拾伍万叁仟叁佰柒拾元叁角叁分(5153370.33元)5%的罚款,即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柒仟陆佰陆拾捌元伍角贰分(257668.52元),并补办相关手续的行政处罚。
5153375.33元
皋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9-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