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红文食品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晓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1MABR8A7233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二龙村腰屯(龙房权证字第QZ0000010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市监处罚[2023]269号
龙江县红文食品超市涉嫌未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悬挂或摆放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1份(2023年09月29日):证明你单位未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悬挂或摆放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的事实;
2.《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证明我局责令你限期改正未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悬挂或摆放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的违法行为的事实;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你单位负责人的身份;
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黑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证1份,证明你单位主体资格;
5.照片2张 ,证明你单位违法的事实;
6.现场笔录1份(2023年10月09日),证明你单位经责令改正后逾期仍然未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悬挂或摆放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的违法行为;
7.询问笔录一份,证明你单位未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悬挂或摆放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经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事实。
警告#罚款0.05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元
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