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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晟垄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9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胜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231202MA1F7W3821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太平街道东方红社区安民小区2号楼4号商服(仅限办公地点)(申报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黑0101交罚(2025)380号
哈尔滨晟垄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所属黑M0Z009号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处壹仟元罚款
1000.00元
哈尔滨市南岗区交通运输和站前管理局
2026-01-15
2
黑1115交罚﹝2026﹞8号
该公司小型普通客车道路运输证证件上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包车客运,涉嫌未取得班车客运许可。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的规定,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的规定。
10000.00元
五大连池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13
3
黑0012交罚﹝2025﹞84号
哈尔滨晟垄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违法事实。
壹仟元
1000.00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04
4
黑0012交罚﹝2025﹞83号
哈尔滨晟垄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客运经营者聘用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参加客运经营的违法事实。
叁仟元
3000.00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03
5
黑0020交罚(2025)22号
哈尔滨晟垄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违法事实。
壹仟元
1000.00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0-29
6
黑0013交罚(2025)91号
绥化哈尔滨晟垄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违法事实。
壹仟元
1000.00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9-18
7
黑0013交罚(2025)87号
哈尔滨晟垄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违法事实。
壹仟元
1000.00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9-12
8
黑0013交罚(2025)88号
驶哈尔滨晟垄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违法事实。
壹仟元
1000.00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9-12
9
黑0083交罚(2025)003号
哈尔滨晟垄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构成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行为。
壹万元
10000.00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6-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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