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仙居县鸿恩电动自行车商行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培娥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1024MABXWYAT5W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南峰街道南门社区永安街31号(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市监处罚〔2024〕72号
当事人于2022年9月23日注册成立从事电动自行车业务至今。当事人对店内未登记上牌待售的3辆新国标电动车改装后和随车合格证载明的整车外形简图结构不相符,当事人改装后未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申请认证证书的拓展,未取得新的认证证书。当事人从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上述3辆电动自行车后,为销售便利自行改装后将案涉电动自行车置于店内销售,未售出即被我局查获,车辆货值按照其明码标注的价格共计8397元。
当事人未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的拓展,未取得新的认证证书经营认证产品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11000元。
11000.00元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7
2
仙福街罚决字〔2023〕第000016号
于2023年3月31日9时22分,在仙居县永安街31、33号将电动自行车等商品放于店外,占地面积约12平方米。本机关当场向你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定你在2023年3月31日10时前自行改正,以后不得再次越门经营。2023年3月31日10时11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再次经过该处时发现,你将电动自行车等商品放于店外,占地面积约12平方米
根据调查情况,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建议对当事人越门经营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壹拾元整(¥210.00)
210.00元
仙居县人民政府福应街道办事处
2023-04-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