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厍东关乡兴行百货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立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525MA6DQLAB2R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厍东关乡陶营村猴场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纳市监处[2024]350号
纳雍县厍东关乡兴行百货超市于2024年5月16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后进行食品销售。2024年7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依法对纳雍县厍东关乡兴行百货超市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超市货架上待售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食品名称:纤手韵茉莉花茶,规格型号:100g/袋,数量:2袋,生产日期:2022年6月1日,保质期:24个月,进购价5元/袋,销售价7元/袋。2、食品名称:香葱梳打饼干,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数量:2袋(0.08kg),生产日期:2024年1月1日,保质期:6个月,进购价4元/斤,销售价5元/斤。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共计为14.8元,当事人经营者杨立雪不知道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无主观过错。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故无法查清违法所得情况。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当事人无行政处罚信息,系初次违法。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经营者杨立雪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者身份信息的事实;
2、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合法主体资格的事实;
3、2024年7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时制作的现场笔录一份、拍摄的照片5张,证明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待售的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
4、2024年8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者杨立雪进行询问调查,证明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为14.8元的事实;
5、2024年7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下达的《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纳市监强制〔2024〕09-07-24-03号)、《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文书编号:〔2024〕09-07-24-03号)及送达回证各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待售的超过保质期食品被我局依法扣押的事实;
6、2024年8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查询当事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行政处罚信息截图打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的事实。
以上证据1到5均由当事人经营者杨立雪签字(盖印)确认,并对上述证据没有提出异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与本案案件事实的关联性,已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罚款0.5万元#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0元
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