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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顺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喜平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826MA70C64T4K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名州镇龙湾新世纪嘉园综合楼1楼1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绥市监处罚〔2026〕34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明确规定,新建商品房红线范围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应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严禁向业主另行收取“开户费、接口费、初装费”等费用。 经查,陕西金顺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绥德县紫荆华府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于2026年2月26日开始向购房业主进行收费,收费项目名称是天然气开户费,收费标准为1990元/户,截至案发,累计收取54户,总计107460元。案发后,当事人认识到行为违法,立即停止收费,并于2026年3月10日发布退费公告并开始向业主退费。鉴于当事人在本案调查终结前已将全部多收价款退还给业主,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该款项不予没收,但应计入违法所得总额作为量罚参考。
罚款10746元(处违法所得107460元的0.1倍罚款)。
10746.00元
绥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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