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众健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宇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83MA17GR6633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市德惠市达家沟镇街道政府楼对过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德市监处罚﹝2024﹞263号
经检查、调查发现,2024年11月6日我局接到德惠市人民检察院检查意见书,意见书内容为由德惠市公安局侦办的孙宇在经营德惠市众健大药房时涉嫌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现决定不起诉,移交给我局进行行政处罚。该药店销售的“金伟哥”、“黑金刚”经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检测,检测结果为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该“金伟哥”共购进了12盒,其中赠送两盒,销售了2盒,公安机关扣押了10盒。进价为8.3元/盒,销售价为15元/盒,违法所得为30元。该“黑金刚”共购进了12盒,销售了2盒,公安机关扣押了10盒。进价为8.3元/盒,销售价为15元/盒,违法所得为30元。二种保健食品违法所得共计60元。全年接待顾客数量在3000人次左右,盈利大约2.3万元。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调查笔录一份、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检察院移送证据材料5份共30页、拍摄照片2幅、调取证据4份5页、投资人孙宇提供的减轻处罚申请书1份及病例1份、案卷办理全程录像光碟1份。当事人对上述违法事实予以确认,未进行陈述申辩,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拾元整(¥:60.00元);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以上合计人民币壹万零陆拾元整(¥:10060.00元)。上缴财政。
10000.00元
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3
2
德市监罚字﹝2024﹞127号
经检查、调查发现,2024年7月8日我局接到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内容为德惠市众健大药房涉嫌销售的“碳酸钙D3颗粒(生产商: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334”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维生素D3含量不符合规定,检验结果为不合格。该“碳酸钙D3颗粒”共购进了2盒,销售了2盒。进价为26.47元/盒,销售价为30元/盒,违法所得为7.06元。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调查笔录一份、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证据材料5份共15页、拍摄照片2幅、调取证据5份12页、案卷办理全程录像光碟1份。经检查、调查发现,该药店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证照齐全,当事人对上述违法事实予以确认,未进行陈述申辩,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
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七元零六分(¥:7.06元);以上合计人民币七元零六分(¥:7.06元)。上缴财政。
-元
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