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民族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利平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900MA6NJ3MP59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大理经济开发区苍山东路8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21
(2022)云2901民初139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麻**
大理民族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大理市人民法院
2
2022-04-21
(2022)云2901民初139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x**
大理民族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大理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市医保处字﹝2026﹞第7号
2026年5月13日大理市医疗保险中心将州医疗保障局对大理民族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检查情况移交我局,发现该院存在:1.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重复收费问题,涉及违规资金103893.17元;2.低标准入院、治疗与诊断不符,涉及违规资金24388.03元。医院于2025年12月24日退回大理市医疗保险中心基金账户。2026年5月18日大理市医疗保障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本机关于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8日对大理民族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如下违法行为:1.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重复收费问题;2.低标准入院、治疗与诊断不符。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意见的的采纳情况及理由:请求从轻、减轻处罚。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初次违法且及时主动退回违规资金。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鉴于该单位初次违法且及时主动退回违规资金,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 第二款、第五款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违规使用资金1倍罚款,即128281.2元; 2.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128281.20元
大理市医疗保障局
2026-09-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