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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众力佳诚超市大方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珍黔注册资本:88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21MA6DPH1L0M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红旗街道办事处新民路北十八幢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18
(2025)黔0521民初496号
劳动争议
贵州众力佳诚超市大方有限公司
黄**
大方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0
2022-06-13
(2022)黔0521执1256号
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众力佳诚超市大方有限公司、贵州柏力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方市监处罚﹝2023﹞46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6年12月06日注册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521MA6DPH1L0M,注册资本为捌佰捌拾捌万圆整,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当事人已获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JY15205210365828,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酒类)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食盐销售,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9日。当事人经营场所经营面积约2800平方米,在公司入口处上方门头有“佳诚超市”“佳诚超市入口”字样。 2023年10月26日,本局接到消费者方某投诉,称“在大方众力佳诚超市购买到7盒西冷牛排,净含量150/盒,单价19.8元/盒,生产日期2022年10月11日,过期半个月”,大方县仅有一家众力佳诚超市,即当事人经营场所,本局执法人员随即到当事人位于大方县红旗街道办事处新民路北十八幢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冷冻柜内发现待销售的“畅意”“西冷牛排”包装中西冷牛排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将涉案的15盒“畅意”“西冷牛排”扣押。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在决定受理消费者投诉后,根据消费者投诉诉求,组织消费者与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本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投诉调解书》(方市场监管〔2023〕第021026-1号)。 执法人员分别于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1日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刘珍黔进行询问,收集了相关材料,结合调查情况认定了以下事实: 1.“畅意”“西冷牛排”超过保质期认定情况。根据调查,当事人销售“畅意”“西冷牛排”未拆分销售,是按照“畅意”“西冷牛排”完整包装进行销售,依据包装显示包装内有3种食品,产品名称为黑椒汁、黄油调味油的生产日期包装显示均为“见袋身标识”(需拆开产品包装才能看到袋身),黑椒汁保质期为18个月,黄油调味保质期为“常温12个月.冷冻18个月”;包装显示产品名称为西冷牛排的食品保质期为12个月,生产日期显示为2022/10/11(A),产品标准代号为SB/T 10379,生产商为梁山畅意食品有限公司(代码A),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1137083200672,净含量为120克。根据包装情况,“畅意”“西冷牛排”主要销售产品为西冷牛排,黑椒汁、黄油调味油属于为西冷牛排服务的产品,如不拆开包装,是不能得知包装内黑椒汁、黄油调味油的生产日期情况的,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4.1.7.2条“当同一个预包装内含多个标示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外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应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计算。外包装上标示的生产日期应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也可以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规定,涉案“畅意”“西冷牛排”并未分别标注包装内各单件装食品的生产日期,且根据执法人员购买1盒消费者退货后的同批次产品拆开查看的情况,西冷牛排保质期为最早到期的食品,已超过保质期,故执法人员认定涉案“畅意”“西冷牛排”保质期应按最早到期的西冷牛排的保质期计算
罚款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70000.00元
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4
2
方市监处罚﹝2023﹞386号
现查明:贵州众力佳诚超市大方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12月06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1MA6DPH1LOM,法定代表人:刘珍黔,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红旗街道办事处新民路北十八幢,经营范围: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零售卷烟、雪茄烟;计生用品、图书音像、蜡制品、百货、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纺织品、针织品、黄金珠宝、服装、鞋帽、皮具、钟表眼镜、玩具、灯具、通讯器材、化妆品、卫生用品、其他日用品、办公和文教用品、体育器材、建筑材料(不含木材)、粮食及其制品、农特产品、油类、副食品、熟食制品、鲜肉、禽蛋、干鲜果品、冷食糕点、蔬菜、水果批发零售;农副产品购销(不含粮食收购)。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贵州众力佳诚超市大方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9日,许可证编号为JY15205210365828,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住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红旗街道办事处新民路北十八幢。 经查,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2023年9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贵州众力佳诚超市大方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在该公司经营场所内葡萄酒区域对面货架上发现1包(袋)用于销售的“水磨方圆白砂糖”(商品条码:6971363510014、产品标准号为GB13104、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为SC12153010103265、保质期为18个月、净含量350g,生产日期为见封口处(包装显示为2023/02/08)、分装商:云南兴味食品有限公司、产地:云南省昆明市、分装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西冲社区国际印刷包装城A区A1栋3楼301号)经执法人员通过“中国编码”APP对外包装上的商品条码进行扫码核实,该条码的信息为:“产品名称:白砂糖,品牌名称:白砂糖,规格350g,企业名称:昆明空港经济区圆味食品厂,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大板桥街道办事处板桥社区工业园区9栋2楼,产品识别代码:697136351,条码状态:经查,该商品条码已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注册,编码信息已按规定通报,”,查询结果显示该产品的企业名称和企业地址与外包装上信息不一致。 再查,当事人上述“水磨方圆白糖”是2023年4月22日从毕节市万佳乐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总共购进15袋,购进单价为4.7元/袋,2023年9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超市检查时,已销售13袋,销售单价5.9元/袋,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仅查获1袋,还有1袋据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罗家宝称可能被盗或许是工作人员在收银台扫码时漏扫给消费者的情况。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罗家宝积极提供了上述白糖的进货单据、销售记录和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以及供货方和生厂厂家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本案涉及货值金额:1袋×5.9元/袋=5.9元;违法所得金额为:(销售单价-购进单价)×销售数量,即(5.9元-4.7元)×13袋=15.6元。 本案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2023年9月7日,制作现场
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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