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石牌镇中洲烟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小节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0822MA2NHXEB3U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石牌镇建新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皖怀市监处罚〔2026〕203号
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1日从怀宁县勇强商贸经营部(个体工商户)处购进1件特品肉花肠,进价68元/件,一件40根,以2元/根的价格对外销售,剩余1根过期后未售出直至被查获,案涉特品肉花肠货值金额2元。「芬达」茉莉蜜桃味汽水、「芬达」葡萄味汽水、「芬达」橙味汽水均是从合肥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安庆营业所购进的,「芬达」橙味汽水是2025年1月29日购进的,当时购进了1箱,1箱24罐,38元/箱,卖3元/罐,剩余6罐过期后未售出直至被查获,案涉「芬达」橙味汽水货值金额18元。「芬达」茉莉蜜桃味汽水、「芬达」葡萄味汽水具体购进时间不详,购进数量不详,当事人提供了多张票据,但票据上未标注日期,不确定是哪一张票据为案涉汽水的购进票据,但票据上显示500芬达批发价60元/箱,当事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李军表示此为该类型汽水的批发价,每箱24瓶,进价60元/箱,卖3元/瓶,「芬达」茉莉蜜桃味汽水剩余6瓶过期后未售出直至被查获,案涉「芬达」茉莉蜜桃味汽水货值金额18元,「芬达」葡萄味汽水剩余3瓶过期后未售出直至被查获,案涉「芬达」葡萄味汽水货值金额9元。据当事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李军陈述,其店铺进货的商贸业务员会定期清理临期食品,平时自身也很注意日期,但是那段时间快过年了,家里比较忙,疏忽大意了,未注意到日期,导致过期被查获。当事人能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但不能提供供货商食品经营许可证件。当事人没有做进货查验记录,至执法人员查获时,当事人将上述过期食品摆放在店内货架上待售。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货值金额47元。因当事人未做记录,不能提供上述食品的有效进货凭证和销售记录,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购进案涉食品时,未索取供货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也未履行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义务,虽索取了购进票据,但部分票据时间不明,具体产品类型,批次等信息不明,无法如实说明案涉食品进货来源,不符合免罚条件。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给予处理。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本案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尚不足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1;罚款叁仟元; 2;没收1根特品肉花肠;6瓶「芬达」茉莉蜜桃味汽水;3瓶「芬达」葡萄味汽水;6罐「芬达」橙味汽水。
3000.00元
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2
怀烟处﹝2024﹞第44号
2024年4月10日14时43分至4月10日15时19分,怀宁县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依法对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石牌镇建新路的“中洲烟酒”进行检查,经检查,该店已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为:340808100150有效期:2028年9月20日,持证人:蒋小节,执法人员现场调取该店的监控视频,发现该店视频存储已经损坏,已经无法提取2024年3月8日视频记录。现场核对未成人提供的卷烟购买记录,与李军的微信收款记录匹配,李军承认2024年3月8日22时25分55秒有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行为,执法人员对店内微信收款码进行现场取证,存在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行为,李军对检查过程表示无异议,并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确认。蒋小节的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对蒋小节作出: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壹拾伍元(¥15.00),并处以伍百元(¥500.00)的罚款,两项共计罚没款伍佰壹拾伍元整(¥515.00)。
500.00元
安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4-06-1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2-07-08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