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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宋楼素芹烟酒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素芹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20321MA1RL1DT0A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丰县宋楼镇刘王楼粮管所北侧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丰市监处罚〔2024〕00121号
2024年2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丰县宋楼镇刘王楼粮管所北侧的丰县宋楼素芹烟酒店进行检查,现场由该烟酒店负责人李素芹配合检查。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在该烟酒食品销售区域内发现恒鑫?脱骨凤爪2千克,食品标签标注品名:麻辣脱骨凤爪,净含量: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3.10.17,保质期90天。上述产品至我局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于2024年2月24日对该烟酒店立案调查,并指定李学勇、司登攀两名同志调查此案。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过现场检查及调查,现已查明,恒鑫?脱骨凤爪是当事人于2023年10月21日从丰县侯先奎副食品批发部购进的,共购进8千克,购进价格为30元/千克,当事人提供了供货方的经营资质证明材料及进货单据。销售价格为35元/千克,至我局检查时,上述产品还剩余2千克,其余均已销售,当事人提供不出上述产品的销售凭证,无法证明该产品超过有效期是否销售,无法计算违法所得。上述产品的货值金额共计70元。
罚款金额3,00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3000.00元
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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